1. 訓練對象: ( 1 )有志投入就業服務領域之人士及現職就業服務領域之人士。 ( 2 )企業團體(以從事就業服務相關內容之機構為主) 2. 訓練範疇: 有關就業服務領域人士所需之專業職能、行為職能與管理職能等課程。 3. 訓練品質: ( 1 )制定訓練品質系統並定期檢討,遴選符合訓練職能之工作人員,落實訓練 品質系統,以確保辦訓品質。 ( 2 )訓練評核:對於符合課程要求出席率規定,並通過測驗者,頒發結業證 書;其餘發給參訓課程證明。 ( 3 )訓練績效:以開班率、學員出席率、學員測驗通過率及學員滿意度等項目 評定績效標準。 ( 4 )訓練發展方向: a. 訓練配合國家發展方向及就業服務領域實務需求之專業職能。 b. 訓練就業服務領域人才成為職場優秀的服務人才或管理人才所需之行為專 業及管理職能。 c. 導入就業服務領域專業知識與實務之師資,訓練高水準之從業人才。 4. 以上相關訊息,視屬性公布於本會網站或通知學員等。 5. 訓練政策由訓練單位草擬,由理事會通過後實施並公告於本會網站。
( 1 )核心訓練課程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頒布之「外勞仲介員」職能基準職 ( 附錄六 ) 所列相 關技能之課程。 ( 2 )核心訓練類別分為「實務操作類」、「法規類」、「專業檢定班」、「文化探 索類」四種項目。 ( 3 )核心訓練課程由訓練單位提出。 ( 4 )訓練單位每年以核心訓練課程為市場需求調查主要課程。 ( 5 )訓練單位得視市場需求增刪課程或調整課程時數。 ( 6 )核心訓練課程如下表 : 實務操作類 編號 課題 時數 對象 教學方法 A-1 四國辦事處導覽觀摩 相關送件申請作業程序 8 就服從業或相關人員 講授、演練 A-2 移民署送件相關作業程序 (逃逸、護照、非法聘用) 3 就服從業或相關人員 講授、演練 A-3 衛福部相關作業程序 3 就服從業或相關人員 講授、演練 A-4 勞動部勞發署相關作業程序 3 就服從業或相關人員 講授、演練 法規類 編號 課題 時數 對象 教學方法 B-1 就業服務法解析 3 就服從業或相關人員 講授、演練 B-2 移民署送件相關法規解析 (逃逸、護照、非法聘用) 3 就服從業或相關人員 講授、演練 B-3 衛福部相關法規解析 3 就服從業或相關人員 講授、演練 B-4 勞動部勞發署相關法規解析 3